明朝和清朝的总督,哪个权力更大?(3)

2022-11-27 14:19     360kuai

有清一代,清朝共设置了九位总督,即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湖广总督、闽浙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和东三省总督。此外,还有漕运总督以及河道总督。

与明朝的总督相比,清朝总督已蜕变为一类地方官职,不再具备中央派出的钦差性质,更无法代表皇权行事,其权力大为缩水。

而且,清朝总督并不能彻底节制作为一省之长的巡抚。因为从本质上看,总督的管辖权很多侧重于军务,而对于民政、财政、司法诸项权力,其权力未必能延伸至辖下各省。尤其面对一些具体情况,巡抚并不一定要弱于总督,比如江苏巡抚在江苏的影响力,就要高于两江总督,这导致两江总督在江苏很掣肘。

更何况,由于清廷惧怕地方权力过大,所以便大量授予地方官专折奏事的权力,令其互相参劾,以便皇权控制。到乾隆年间,不仅总督有此权力,巡抚和布政使都有此项权力,所以总督的权威被大大削弱,与明朝总督更是无法同日而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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