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老人唯一住房竟被“老伴儿”孙子出售,“新房主”要求搬离!法院判决:不用搬!怎么回事?

2021-06-16 15:05     每日经济新闻

爷爷去世后,遗赠给孙子一套产权房屋,孙子又将房屋卖给了其同学。爷爷的遗孀(后妻)别无房产,就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后来被产权人告上法庭,要求腾房。2021年4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老人汪秋菊对案涉房屋享有居住权。2021年5月,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本案承办法官唐文新到汪秋菊家回访时,老人对法官说,经历了漫长诉讼,现在终于有了可以安身的家,感谢两级法院作出的温暖判决。本案的判决从保护弱势群体及老年人的权益出发,充分发挥了居住权扶弱、施惠的社会保障功能,也体现了平等、公正、尊老的价值理念。

爷爷把房屋遗赠给孙子 遗孀被诉搬迁

邢婓的前妻1992年去世。1993年,邢婓购得南通市区一处70平方米的房产。2005年,开有一家小杂货店的汪秋菊在为邢婓送货时两人相识。2006年11月,汪秋菊和时年已经81岁的邢婓登记结婚。

2008年7月,邢婓立下遗嘱,载明将房产遗赠给孙子邢健,并进行了公证。2013年6月,邢婓去世。汪秋菊因名下没有其他住房,一直住在该房屋中,并靠每月800元的低保维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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