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小芳先后两次被分居了 24 年的丈夫李某诉至法院。第一次是李某主动起诉离婚,第二次是李某发现小芳分居后竟与他人“结婚”长达 22 年之久,起诉小芳犯重婚罪。
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小芳与后来的丈夫离了婚,并且因重婚罪获刑 7 个月。
李某与小芳经人介绍相识,1995 年 1 月 11 日在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1995 年 4 月自诉人李某与小芳开始分居,双方再没有见面沟通。小芳于 1997 年 8 月 10 日与胡某登记结婚。
2019 年 11 月,李某起诉与小芳离婚,在此诉讼过程中发现小芳有重婚行为,遂申请撤回离婚诉讼,小芳得知李某撤诉后,了解自己与胡某结婚是不当行为,就与胡某进行了离婚。
李某向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故依法追究小芳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 30 万元。
对于“重婚”一事,李某和小芳有不同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