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震楼器!男子被逼得10个月有家不能归 怒告邻居

2021-06-14 23:01     上海法治报

不久前,一则《上海一居民连开5年震楼器报复楼上!邻居:我们都是躺枪的》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记者近日又了解到了另一起因“震楼器”引发的邻里纠纷。

“我们被逼得有家不能归,在外租房度日。”市民李先生气愤地说道。

因为邻里矛盾,邻居陈先生不但安装了4个摄像头直对李先生家,而且还使用震楼器制造噪音。

无奈之下,李先生将陈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拆除摄像头并赔偿自己10个月的租金损失。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日前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决。

李先生和陈先生原来是上下楼的邻居,因为公共楼道通风等问题,双方素有积怨,也由此开始了长达数年诉讼拉锯战。

李先生说,陈先生在三楼多处安装摄像头,镜头对着他的卧室、淋浴房拍摄,严重侵犯他的隐私。为此,他多次与陈先生协调,陈先生均拒绝配合还将他打伤。后他报警,警察上门交涉,陈先生虽口头表态答应,但事后又重新安装摄像头,并在自己家里安装震楼器制造噪音,遭到多处居民报警投诉,警方也已对事件立案。

后该纠纷被新闻报导,陈先生摄于舆论压力未继续使用震楼器。李先生表示,陈先生使用震楼器24小时制造噪音长达10月有余,不堪忍受噪音,他与家人不得不在外另行租房。为此,他起诉陈先生,要求其拆除摄像头,并赔偿他的租金损失6万余元。

而陈先生则表示,李先生曾因公共楼道窗户通风问题将他打伤,他安装摄像头是为了维护自身权利调查取证。他坚称自己从未安装震楼器。陈先生认为,事发后李先生也并未搬离原房屋,所以他的实际损失并不存在,因此不同意李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