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用商店类App情况
五、女性健康类App情况
六、网上购物类App情况
七、学习教育类App情况
八、婚恋相亲类App情况
九、工作要求
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相关App运营者应当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加盖公章发至电子邮箱:Appzhili@cac.gov.cn。各地网信办指导督促本地区App运营者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我办将依法予以处置。
四、应用商店类App情况
五、女性健康类App情况
六、网上购物类App情况
七、学习教育类App情况
八、婚恋相亲类App情况
九、工作要求
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相关App运营者应当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加盖公章发至电子邮箱:Appzhili@cac.gov.cn。各地网信办指导督促本地区App运营者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我办将依法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