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重拳反腐,回乡任职?别开玩笑了!

2022-12-29 08:19     360kuai

说起古代反腐,不能不提的一个朝代就是明朝。早在立国伊始,朱元璋鉴于元王朝吏治败坏导致覆亡的历史教训,便着手整肃吏治,形成了纵贯明朝始末的重典治吏政策。

重典治吏,一是法律健全。朱元璋深知法律的重要性,便以《唐律》为基础,命人修订了《大明律》。这是我国古代历史上比较系统古法典,其中单独将《吏律》列出来,独立出卷,专门针对官吏治理。二是严苛用刑。为了以案为鉴,明初洪武十八年,明朝廷专门以诰文的形式发布了《大诰》,将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公之于众,形成了震慑作用。同时,对同一种犯罪行为,《大诰》的量刑及处罚比《大明律》更重,如衙门官吏与内官及近侍人员勾结,《大明律》是"皆斩",而《大诰》则是凌迟处死。

除了打击不法之外,明朝还从人事制度上来设计。众多设计中,回避制度是极为重要的内容。所谓回避,主要有亲族回避,即父兄伯叔在同一个系统内的,要以卑避尊,改调其他衙门;有职务回避,《大明律》:"凡官吏于诉讼人内,关有服亲及婚姻之家,若得受业之师及旧有仇嫌之人,并听移文回避。"显而易见,如果发生诉讼,姻亲、老师及旧有仇恨嫌疑的人员都要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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