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广告写“肚子搞大”被罚后,广告公司起诉上海市监局败诉(3)

2021-06-11 02:54     澎湃新闻

法院: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如下。

首先,案涉广告标题是否属于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行为。

从本案查明来看,案涉广告内容是通过餐饮商户美食优惠推销信用卡,广告标题“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目的是为了引起受众的关注,但从其字面意思来看,的确存在哗众取宠、低级庸俗以吸引眼球之嫌,有违公序良俗,易产生负面效应。上海市监局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认定案涉广告标题属于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定性准确。

其次,上海市监局对厚美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

从案件查明来看,案涉广告发布时间跨度近三个月,期间累计阅读量大,粉丝推送人数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社会覆盖面广,造成了较大的不良影响。上海市监局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厚美公司罚款30万元整,未超越处罚种类与幅度,裁量并无明显不当。

综上,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厚美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故判决驳回诉请。

厚美公司不服,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经审理认为:被上诉人上海市监局具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执法程序并无违法之处;法律适用正确,量罚适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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