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划转税收部门 释放了什么信号?

2021-06-06 08:36     新京报

原标题:土地出让金划转税收部门,释放了什么信号?

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改变的不仅是征缴方式的变化,而是土地等要素市场生态的重塑。

 ▲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河北、上海等七个省份的上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税务部门,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这预示着地方土地出让金等的征收划转工作正式启动。这看似只是一种征管方式的变化,但改变的却将是整个土地市场的生态。而这种变化,也与土地这一要素市场的市场化改革一脉相承。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引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拍卖制度以来至今,"土地财政"逐渐成为了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直到2019年8月26日《土地管理法》修改之后,土地市场的城乡二元制结构得以打破,尤其是去年3月30日,随着《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发布,土地这一要素资源,才正式进入市场化配置环节。

这种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的形成,预示着国有土地出让金主导地方收入的时代,可能即将成为历史。在此背景下,将土地出让金征缴划转到税收部门,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

理顺了政府与市场边界,及土地市场的税与地租的关系,为土地这一要素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市场都存在税与地租的混乱。人们不能理解,政府为何既征收土地出让金,又要准备立法开征房地产税。这种理解偏颇,实际上源自我国土地市场的垄断准入制度。但事实上,土地出让金是地租,是土地的市场公允价值,而房地产税是一种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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