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梨的孔融以不孝罪被杀,究竟是怎么回事?(2)

2021-08-24 19:14     360kuai

孔融的母亲也说道:“年长的人应当承担,是我的罪过。”朝廷最终判处孔褒有罪,孔家人争着承担罪名的事儿却流传甚广,孔融因此声名鹊起。

出了名的孔融开始逐渐膨胀,变得目中无人。和平原名士陶丘洪、陈留名士边让齐名,州郡官员以礼策命,他都不到场。

汉献帝在位时期,孔融历任北军中侯、北海相、青州刺史等官职。

孔融多次轻慢曹操,使得曹操极为不满。

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征讨乌桓,孔融讥讽说:“大将军远征乌桓,使得海外萧条,从前肃慎人拒绝进贡弓箭,丁零人盗窃苏武的牛羊,可以一并讨伐啊!”

当时,战乱不断,饥荒频繁,曹操上书建议朝廷禁酒,孔融屡次给曹操写信,要求取消禁酒令,言辞之间,多有傲慢无礼之语。

孔融是名扬海内外的人物,这种人的言论直接影响着舆论导向。

曹操认为孔融的存在,对自己篡权不利,大臣郗虑揣摩曹操的心思,于是搬弄是非,诬陷孔融诽谤朝廷。

曹操蓄积已久的忌恨终于爆发,他唆使丞相军祭酒路粹上书,捏造孔融的罪名。

路粹说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众,欲图不轨”,还说孔融散布不法言论,曾说过:“我大圣之后,而见灭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还曾和孙权有往来,恶意诽谤朝廷。

建安十三年(208年)八月,孔融被处死,时年五十六岁,同时株连全家,儿子都被诛斩。

孔融的罪状中有一条是“孝行有亏”。孔融和祢衡聊天,说了一句大逆不道的话:“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缶中,出则离矣。”

意思是:父亲对于儿子来说,没有亲情可言,探究源头,不过是情和欲的产物;儿子对于母亲来说,就如同在瓦罐里放了一个东西,取出来,这东西就和瓦罐没啥关系了!

这种言论在崇尚孝道的汉朝,无疑是离经叛道,狂悖至极。

至于这段话究竟是路粹的诬陷,还是孔融的酒后的胡言乱语,因史料有限,早已无法澄清了。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