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妻子与上司有染还拍摄不雅照,男子大闹情夫公司却被对方起诉,法院这么判(3)

2021-05-31 13:20  潇湘晨报

判决:情夫有错在先 不必经济赔偿

法院审理后指出,章先生通过其前妻诸女士与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两人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致使他与前妻产生矛盾并离婚。

章先生作为公民虽依法享有对损害其权益的当事人进行批评、交涉甚至提起诉讼等权利,也享有向过错方的上级领导进行反映的权利,但章先生却采取擅自至王某工作单位的办公场所处散发传单,公开宣称其乱搞男女关系、长期与数名情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破坏对方家庭、利用职务之便工作期间营私舞弊等内容以发泄其私愤。

章先生上述擅自以书面形式宣扬公布他人隐私之事确已恶意诋毁了王某的名誉,从而致使王某的声誉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他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等合法权利,理应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但鉴于王某确实与章先生前妻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导致章先生家庭破裂,其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有违公序良俗,其上述过错行为是导致该事件发生的主要缘由,故对王某要求章先生赔偿其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王某支出的律师费2万元等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此外,章先生在微博上@王某的合作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的行为,虽对网络读者有相应的误导作用,但并未对王某的名誉及生活等产生严重的后果,王某以该文对其名誉造成严重影响而要求章先生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显然有所苛求,法院难以支持。且章先生侵犯王某名誉权的行为发生于办公场所处,故章先生予以赔礼道歉,澄清事实,为王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范围仅限于上述场所,而无需扩大范围,故对王某要求章先生在报纸及微博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之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定章先生侵害了王某名誉权,仅需公开道歉而不必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