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黑幕”涉事企业罚没款165万元 陆巍暂停执业

2021-05-28 15:51     新京报

原标题:"肿瘤黑幕"涉事企业罚没款165万元 陆巍暂停执业半年

新京报快讯(记者戴轩)记者今日从上海市卫健委监督所了解到,对于陆巍医生的处罚结果为警告并暂停执业6个月,罚款三万元。处罚事由是未按规定告知患者替代方案等信息、未按规定填写保管或补记抢救病历等。对于陆巍是否过度医疗、是否与相关机构存在利益关系没有提及。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是否继续调查、如何调查,会听从上海市卫健委的安排。

陆巍因未充分告知、病历记录保管等问题被罚

近日,肿瘤科医生张煜指责上海新华医院医生陆巍不当医疗,"肿瘤黑幕"一时引发各界关注。记者今日从上海市卫健委官网看到了陆巍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的相关公示。

案件信息记录,陆巍违规之处包括"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处罚包括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罚款人民币3万元。

其违反的相关条例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记者查阅了这一条例。第十三条中提到,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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