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福建一女子婚姻不顺,为宣泄情绪将11人骗到家中放火后反锁门窗,自己独自离开(2)

2021-05-28 10:32     潇湘晨报

因燃烧产生大量烟雾,被反锁于211公寓内的被害人先行自救,踹开起火房间房门先将火扑灭。经被害人及群众报警,福州市鼓楼区冠亚广场保安、公安民警等人到场援救,将该公寓的防盗门砸开解救在场人员。

经调查,火灾烧毁公寓房内衣柜、棉被等物品,房间北侧主卧受烟熏,未造成人员伤亡。

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一审认为,小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小丽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其取得一名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小丽辩解称在主观上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一审法院认为,小丽作为成年人其将十余名同学、朋友反锁于公寓内并放火,明知该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小丽因婚姻家庭不顺,通过将多人反锁并放火的方式发泄情绪,经鉴定,小丽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小丽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以小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小丽上诉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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