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警赶到现场后,首先对颜某进行口头警告,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他仍拒不听从。口头警告无效后,乘警将颜某强制带离车厢。
“颜某是从扬州东站上的车,他说还有十几分钟就到苏州站了,不想再折腾,就不愿换座位。”南京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蒋鹏说。
最终,颜某因霸座行为
扰乱列车秩序且情节严重
被铁路警方处以
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号入座、遵守秩序
是最基本的礼仪
“霸座”是违法行为
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