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本案中,因涉案动迁安置房登记为张某与其女儿共有,陈大爷未经两人同意擅自撬门进入房屋居住,行为欠妥,因此被告陈大爷应当腾退并将涉案房屋返还给张某和女儿。针对原告主张的支付房屋使用占有费等问题,考虑到本案系儿女未能妥善安置好陈大爷的居住问题而引发,故不予支持。
承办法官说,作为子女,对父母均有同等的赡养扶助、关心照顾义务,而不应区分由谁照顾父亲、由谁照顾母亲。作为父母,想要让子女照顾自己,应当和子女耐心沟通,互相体谅,而不是像陈大爷那样未经同意擅自撬锁入住。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法官说,陈大爷与张某均已步入老年,应该是颐养天年,尽享天伦的年纪,子女在以后的生活中应以实际行动照顾年迈的父母,让父母能够老有所养、重享天伦之乐,切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之时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