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全国有多少“公务员”?1个县的“在编人员”,不到10个人(5)

2024-03-01 14:42     360kuai

六部中"在编人员"人数最多的是兵部,约400人略多一些;"在编人员"人数最少的是礼部,在150人数左右;一般在250人左右。这就是说,六部中"在编人员"大约在2000-2500人之间,他们与和六部并立的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五寺)、国子监、钦天监等,清朝中央机构的"在编人员"应该在5000人左右。

在地方官制方面,清朝分为"省-府-县"三级。一省的最高长官是巡抚,一府的最高长官是知府,一县的最高长官是知县。府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市,与其并行的行政机构还有州、厅。分为直隶州和散州两种,直隶州与府同级,除去管辖若干县,还要直接管理一个县的政务,散州则地位基本同县,且不再管辖县。厅是相对偏远地区而言的,直隶厅的地位略同府,散厅的地位同县。在省和府之间还有道,如粮道、盐道和河道等所属的道员(道台),还有提督(高级武官)、学政(主持教育科举)。

这些官员所在的机构都不是很大,"在编人员"也不是很多,以县为例,县令是最高长官,县丞是副职,负责整个县的具体事务。还有一个主簿掌管文书,其级别比县丞还低一级,属于九品。另有典史、巡检、驿丞、闸官、税课司大使及河泊所大使等,都是末等的品级。比较"热门"一些的是巡检,按《清朝通典》记载,清代县属巡检全国才908人。驿丞、闸官、税课司大使更是少得可怜:驿丞全国24人;闸官全国32人;税课司大使全国仅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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