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掴足”臭豆腐商标被宣判无效,法院:有讽刺国足倾向

2021-05-25 15:33     北晚新视觉

5月19日上午,“掴足”臭豆腐济南宽厚里店前排着长龙,招牌上写着“掴足”两个红字。

近日,该商标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为无效。法院认为,国足豆腐餐饮将“掴足”商标主要使用在臭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贬损、讽刺“国足”的倾向,易产生消极的、负面的不良影响。

济南国足豆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足豆腐餐饮)负责人任平表示,“很遗憾我们不能再用这个商标了,但‘掴足’臭豆腐将会以另一种形式陪伴着食客。”

希望关注美食本身

“十年前可能确实有调侃的意味。”任平提到,“那时候也没想那么多,大家喜欢也就直接打出了‘国足’的招牌,沿用了下来。”任平说道,目前“掴足”臭豆腐在全国有近千家直营和加盟店。

“其实说真的,大家可能有些过度关注这个商标,我们本身是做美食的。”任平说,他们本意并没有贬损。

“‘掴足’这个商标除了传承了之前的店铺谐音,也有自己的新寓意。”任平介绍,从商标框选玉玺框,到商标提手旁下的金鱼标,都承载了他们对于店铺和臭豆腐这种地方名吃的美好意愿。

任平说,“我们认同留住食客的是我们的产品本身,而非一个有争议的招牌。”

在济南,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食客,不少人表示喜欢吃他家臭豆腐,与商标无关,而是“因为够味够好吃,符合心中对臭豆腐的喜爱,平时也确实没关注到商标,更没怎么注意到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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