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127万刚买的婚房竟是“凶宅”?房主:你没问,我就没说!

2021-05-23 09:19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广东广州的刘女士凑钱买了套房子准备当婚房,过户后发现该房子竟发生过凶杀案。

刘女士说房屋总价127万,共缴纳首付和税费40余万,购房款全是找父母和亲友借的,得知是“凶宅”后全家人如晴天霹雳。

刘女士找原房主汪女士沟通,对方却说刘女士没问她就没说。刘女士无法接受,遂将汪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解约并赔偿其相关损失。

法庭上,汪女士勉强同意解约,但只愿退还39万首付款,不愿承担税费等。

近日,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汪女士返还刘女士39万购房款及税费等。

隐瞒信息卖“凶宅”,退房、赔款!

这并不是孤例。同是在广州,近日法院还披露了另一起隐瞒“凶宅”信息的案例。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17年12月9日,李卖(卖方)、王买(买方)(均为化名)以及广州市番禺区某地产咨询服务部(经纪方)共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为363万元。各方依约交易后,王买取得房屋《房地产权证》。

2018年3月,王买以李卖隐瞒其房产中介人员身份,隐瞒涉讼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件构成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其与李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房定金、房价款、契税、中介服务费、按揭服务费等费用;参照成交价10%承担违约过错责任。

李卖提出反诉,要求王买向其支付购房余款及利息损失、违约金,赔偿公开损失等。一审法院根据王买申请向房屋辖区派出所发函询问,确认涉讼房屋原业主报案称其儿子于2015年5月20日在涉讼房屋走廊处上吊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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