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要求饭店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总计5000多元。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孙卉:
她看牙大概花了3000多元医疗费,还有打出租车,另外她认为去看牙还误工了,她搞电子产业的,工资也比较高,要了2000多元的误工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提供的菜品有彩图,并且标明了菜名、价格,图片内容与菜品一致,除正常食材外没有异物,因此根据的相关规定,饭店已经尽到了充分告知的义务。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孙卉:
导致牙齿被磕掉也不是质量问题,我们认为不能对商家过分苛责,而是作为一个消费者,你自身能不能吃这道菜,你适合不适合,要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吴女士不服提请了上诉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李璇 刘舒 茅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