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董监高亲属买卖公司可转债 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2021-05-19 11:49     资本邦

原标题:苏州银行董监高亲属构成短线交易,疑一监事因此引咎辞职

5月19日,资本邦了解到,苏州银行(002966.SZ)发布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可转债公告。

苏州银行表示,该行监事何胜旗、董事兰奇的儿子兰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巨光的儿子任翌于近期买入后又卖出该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苏行转债”,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苏州银行董监高亲属买卖公司可转债 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其中,何胜旗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14日买入并卖出10张该行可转债,获利65.06元;董事兰奇的儿子兰博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13日买入并卖出10张,获利63.90元;高管任巨光的儿子任翌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12日买入并卖出10张,获利28.05元。

苏州银行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无论是否进入转股期,均应适用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何胜旗、兰博以及任翌将其所持苏州银行可转债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同时,苏州银行称,经核实,兰奇和任巨光均声明,事先并不知晓其儿子交易本行可转债的相关情况。何胜旗、兰博以及任翌均系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误操作,不存在主观违规情况。并且相关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截至目前,何胜旗、兰博以及任翌不持有该行股份及可转债。目前,三人在确认该事项后,均已及时主动将此次交易所得收益全额上交给苏州银行。同时三人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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