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奶粉”致婴儿残疾案开庭,原告遭厂商反诉侵犯名誉权,并被索赔200万(3)

2021-05-19 10:09     搜狐

九龙坡区恋婴母婴用品经营部是金大洋的经销商,也是此次的被告之一。九龙坡区恋婴母婴用品经营部是医院附近的一家实体店,主营母婴用品。寒寒所吃的第一罐“金大洋贝尔康超级舒安氨基酸配方奶粉”,就是黄亚驿从这家实体店里购买的。“当时店里的人推销说,这就是深度水解奶粉。”

该店经营部负责人汪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有事无法到庭,已经委托了律师来处理。对于其他的问题,他不便多说。

此次的另一被告,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除在开庭之前委托了律师应诉之外,还在青岛当地对黄亚驿进行了诉讼。金大洋公司认为,黄亚驿侵犯了公司名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根据起诉状,金大洋公司认为,黄亚驿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罔顾基本的科学常识和日常生活经验常识,凭空捏造了其女儿因使用金大洋生产的所谓“假奶粉”导致智力残疾二级。“为了达到其不正当目的,伙同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媒体大肆恶意炒作,造成不实信息被不明真相的媒体和个人大量点击”,给金大洋的声誉造成巨大影响。

起诉状中还提到,金大洋作为30多年的食品生产的企业,产品在市场一向具有良好声誉,取得过多项荣誉,产品从未被行政机关认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黄亚驿的行为不但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而且还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因此,金大洋公司起诉至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要求黄亚驿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0万元。

对于“金大洋”的起诉理由和依据,黄亚驿与代理人不予认可。

中国政法大学王雷教授认为,在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没有相关裁定和决定前,消费者在自媒体环境下发布相关情况,如果不存在捏造、歪曲事实的情形,不宜认定其侵害经营者或者生产者的名誉权。

寒寒的各项能力都无法与同龄孩子相比

厂商坚称产品合格,无损身体健康

在庭审中,网店的经销商认为,他们所经销的是金大洋的产品,他们认为是合格产品,并不了解是否存在缺陷。

同时,经销商对黄亚驿购买奶粉的部分情况存在异议。网店经销商认为,虽然网店纪录显示黄亚驿购买了金大洋相关产品,但是在实际发货时,发出的产品和销售纪录的名字并不相符。比如说,销售给黄亚驿的应该是新版产品,而不是购买记录上的旧名称的产品。

实体店经销商的代理人则辩称,虽然销售小票上注明了“金大洋贝尔康超级舒安氨基酸配方奶粉”,但实际卖给黄亚驿的不是奶粉。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黄亚驿没有购买金大洋相关产品。至于具体是什么,并没有明确说明。

金大洋方面则完全不认为寒寒的残疾是食用金大洋产品导致的。金大洋坚持认为其所生产的产品是完全合格的,更不会对寒寒身体构成损害。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5月18日下午,关于寒寒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部分,只是进行了证据交换,剩下未完成的部分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