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失败女子假扮医生给情夫妻子注射氯化钾,事后获谅解,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罪(3)

2021-05-18 14:54     潇湘晨报

据了解,苏某在被抓的时候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李某动了恻隐之心,为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并放弃了16万元的赔偿。她说自己可以给苏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原审法院认为,苏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苏某已经着手实行故意杀人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苏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一、苏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扣押在案的物品,由侦查机关依法处理。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后认为,上诉人苏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上诉人苏某已经着手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上诉人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原判认定上诉人苏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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