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撞伤横穿球场老人被判不担责 驳回索赔请求

2021-05-14 16:02     北京晚报

原标题:老人横穿篮球场被打球大学生撞伤索赔5万,法院判了:撞人者不担责

2019年11月3日17时许,大学生张军与同学在某大学篮球场自发组织篮球比赛。

比赛时,68岁的李婆婆横穿篮球场。

张军在接球跑动过程中,后背不慎碰到李婆婆,将其撞倒在地。

李婆婆受伤后被就近送往医院治疗,住院加门诊治疗,共计支付医疗费3.3万余元,其中张军垫付6,000元。

经司法鉴定,其伤情不构成伤残。

其后,李婆婆找张军索赔未果,将张军及学校起诉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军赔偿各类费用5万余元,学校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大学生撞伤横穿球场老人被判不担责

大学生撞伤横穿球场老人被判不担责

一审法院认为,张军与在篮球场通行的李婆婆发生碰撞,造成李婆婆受伤,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承担40%的责任,计1.2万余元;学校作为篮球场的管理人,在篮球场未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标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10%的责任,计0.47万元;李婆婆无视篮球比赛作为一种激烈的对抗性竞技运动的危险性,自行横穿正在进行比赛的篮球场,疏忽了自身应负的安全注意义务,应自担50%的责任。

张军及学校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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