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子跳河自杀,男友劝说无果后自行离开,家属索赔36万(2)

2021-05-13 10:07     潇湘晨报

小哲称,2019 年 8 月 10 日晚,他和朋友从网吧回家。看到了小云的车停着,他走到小云面前,小云当时站在桥上,双手靠在桥栏杆上望着江面。" 我和她讲了 5 分钟的样子,之后我就回去了,我朋友要我再去劝劝她,她还是靠着栏杆不听我的话,我又劝了 5 分钟之后,我就自己先开车回家了。"

小哲称,刚回到家的他就接到了朋友的电话,称小云跳江了。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19 年 8 月 10 日,小云要求与小哲复合,但小哲没有同意。当日晚 20 时许,小云与小哲在小哲家附近的江边见面,小哲劝说无果后自行离开,后小云跳河自杀身亡。内江一恶势力团伙一审被判刑 看这31人干了些啥

小哲在派出所的笔录上提到,他感觉到在和小云说话的时候," 有一种类似她要去寻死的感觉 "。小哲的朋友也提到,在小哲劝说无果后自行离开时,小云的情绪并未好转。

事情发生后,2019 年 8 月 15 日,小云的姐姐与小哲的父亲在诸暨市山下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小哲自愿一次性赔偿小云家属 29 万元。小云家属自愿放弃追究对小哲方的刑事、民事责任,并且保证无其他近亲属再行主张权利。

虽然这份调解书上有小哲父亲的签字,但小哲认为他没有授权父亲签字,不肯认可该协议,也不肯给钱。

因为父亲病逝,母亲被法院宣告失踪,于是,小云的姐姐将小哲诉至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索赔 36 万余元。

法院判决前男友赔偿 32 万

一审法院认为,该案中,小云姐姐所依据的人民调解协议系未经授权的小哲父亲签订,事后小哲并未追认,故该人民调解协议对小哲并不发生法律效力。后经法院释明,小云姐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小哲对小云的死亡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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