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姑娘参加同事生日宴,竟然被三次强奸!下手同事辩称:她没有激烈反抗(2)

2021-05-14 04:54     腾讯

   

因涉嫌犯强奸罪,张三于2019年9月30日被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逮捕。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三犯强奸罪,于2020年1月10日向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三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是,从案发当天的经过看,受害人自愿在深夜与被告人单独见面,强奸案发时,被害人既未大声呼救,也未激烈反抗,导致被告人无法准确判断被害人是否愿意与其发生性关系,受害人自身的表现对被告人造成了重大误导,被害人行为具有一定的过错,因此被告人主观恶性较普通强奸犯罪要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强奸三次的从重情节不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更符合继续犯的特征,犯罪预备和犯罪故意都是唯一的;被告人具备法定从轻情节,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综上,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判处缓刑。

    樊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可可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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