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亿万富翁称被父亲“逼走”妻子“抢走”公司 父亲:他贪污上千万 望浪子回头(2)

2021-05-11 03:59     封面新闻

马凯称,自己不会想到,2014年离婚官司一审时,在父亲的逼迫下接受的提议,为事情埋下了隐患。“父亲说,我前妻结婚10年没给马家生个孩子,凭什么这么轻易把钱拿走,让我庭审中我的股份是为父母代持的,但当时也没提供什么证据。”马凯说,因为股权分割涉及其他股东利益,法庭当时也并未受理此诉求。

“一开始我不想造假的,因为这个事还和父亲经常吵架,说要和我断绝父子关系。”马凯说,但2017年马凯的前妻又另案起诉要求分割股权,“我觉得婚也离了,她分了一套上海的房子和几百万现金,还没完没了,一旦我败诉对公司将造成高额损失,有破产危险。我要对企业,对百余名员工的生计负责。”马凯说,两方的压力和对企业的责任心让他接受了父亲的提议,决定伪造《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显示,依照青岛高宇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情况,各方一致同意,新成立的青岛高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马向东和虞建萍(马凯母亲)出资173.72万元,马向东和虞建萍持有的青岛高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由儿子马凯代为持有。落款处有各人签名和“青岛高宇实业有限公司”的公章,落款时间为2003年11月21日。

马向东则向记者表示,马凯的离婚官司对自己是严格保密的,“作为父母的我们是一点不知道。”

就这样,一场离婚官司,让马向东马凯父子心生嫌隙,那份由离婚官司引出的《股东会决议》,更是成为父子相争的一大焦点。

一份关键证据背后的罗生门

《股东会决议》具体是什么时候拟的?

“就是我们签字时候的2003年,当时他(马凯)是法人代表就组织搞这个事情。”面对这一问题时,马向东想都不想答道,“马凯在离婚官司时说是2003年签的,现在又说是2017年的,他就是在玩弄法律。”

也正是因为和之前离婚官司的陈述有矛盾,马凯在一审和二审中对《股东会决议》形成时间的质疑未被法院采纳。《股东会决议》也成为将高宇环保和高宇实业两家企业联系起来的关键性证据,而除了《股东会决议》,马凯和马向东两方还各有工商登记表、董事会记录、验资报告和人证等证据证明自己为公司股东。

“当时要让这个东西合理,我父亲和我商量编个严密理由,还定了一个我公司注册前的时间,2003年11月21号,我公司注册的是2003年12月9号,其实这份文件是2017年的8月23号到8月28号之间这段时间伪造的。”马凯说,根据马凯的说法,因为二审法官不批准鉴定申请,所以在二审败诉后才想办法找机构对自己持有的唯一一份《股东会决议》原件鉴定。

由此,马凯拿出的关键性证据之一,就是2020年12月 30日《福建弘正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该司法鉴定显示,对《股东会决议》鉴定意见为:“马凯”“马向东”的签名字迹不是形成于标称的时间段,应形成于2010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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