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胜诉!商家侵犯其姓名肖像权,被判赔偿60万元

2021-05-02 11:11     观察者网

据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上海奉贤法院)4月28日消息,“今天亮海产品进行全方位品牌形象升级,实力派明星刘德华,三代人心目中的男神,他积极正向,是正能量的化身和代表……经过全方面考核,最终双方达成战略合作!”

在上海亮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海公司)的签约仪式上,刘德华的照片赫然醒目。在场人员都以为刘德华是品牌代言人,但真相却是,亮海公司擅自使用刘德华姓名及肖像图片用于产品推广。刘德华及其经纪公司多次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一直未果,遂以侵犯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为由将亮海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公司行为侵害了刘德华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刘德华经济损失人民币60万元。

经上海奉贤法院审理,亮海公司使用刘德华肖像和姓名的行为主要有:

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原告的肖像和姓名;

在官方网站使用载有原告肖像和姓名的图片、视频,用于产品宣传、销售和推广;

在亮海公司微信公众号中使用载有刘德华肖像和姓名的图片和视频,用于产品宣传、销售和推广;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