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件被偷的女性内衣,成了艺术作品?(4)

2021-04-30 08:56     新京报

内衣杂陈,算不算艺术?

见惯了各类行为艺术后,我担心,对此说"不"会被认为是缺乏艺术鉴赏力。

可如果这些内衣都是偷的呢?

这不是个别网民揣测,而是作者自曝--他非但自曝参赛作品中出现的197件的内衣是在北京偷盗所得,还发布了长达47秒偷盗过程的视频。

这迷之操作在引发网友痛批后,很快得到了活动举办方的注意。4月28日,举办方表示,该作品已被取消入围资格,并被删除,停止其继续传播。爆料网友称,北京警方在接到举报后已经介入调查。

"偷女性内衣",本能地让人想起那四个字--心理扭曲。

可现在看,这位"内衣大盗"偷了内衣后,不以为耻,反而生出炫耀的心思来--主动发布偷盗过程,似乎唯恐别人不知道"展品"是他偷的。

这确定不是为了展示所谓的"盗窃艺术"?

或许作者认为,发布偷盗过程,能够完整地表达其作品"被偷盗的女性内衣"含义的完整性。

只不过,这么恶趣味的操作,怕是会让不少朋克艺术家看了会流泪:艺术可以不羁,可不能不讲规则跟底线啊。整这么一出,怕是对艺术有什么误解?

参赛的没底线,大赛举办方心也是够大:这位"内衣大盗"把盗来的内衣堆放在一起,居然还能入围,这难免给人鼓励偷盗、传递错误导向之感。

问题来了:此次艺术大赛中的参赛作品入围标准,到底是什么?被盗来的女性内衣堆砌,艺术性又到底在哪?

据了解,此次比赛是"ARTCLOUD中国SAP艺术大奖"组委会组织,"意在挖掘当代最具艺术潜力及最具标志性风格的华人青年艺术家,同时SAP艺术大奖也奠定了在国内该类奖项的行业高度,代表中国艺术行业高速发展的趋势"。

鼓励青年艺术家挺好的,可这怎么就成了"恶趣味"的展示场?

这里面,显然有必要再重申下艺术与合法的关系:艺术可以包容各种创意,但容不下"违法"。

而偷盗内衣,无论是对女性的不敬,还是涉及盗窃问题,都不存在价值判断层面的异议。把这当做趣味,是对艺术的亵渎。

《汉书·艺文志》中有句话说:"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随时扬抑,违离道本,苟以哗众取宠。"

可现实中,总有些人将"违离道本,苟以哗众取宠"当艺术耍。艺术成了个筐,很多离谱想法做法都能往里装。

在此之前,就有摄影博主打着"新锐艺术"的名号,在清明节挖开父亲坟墓与父亲尸骨合影。这引来不少"有违公序良俗"的指摘。

还有男女打着"艺术"旗号当众苟且的案例,也是广受诟病。

而这次则是直接涉嫌违法犯罪了--那可是盗窃。

艺术作品不是不能"出格",但不能"出轨"--这条轨,就是公序良俗之轨,是法律之轨。

这样的作品能入围大奖,说明评审环节也"越轨"了。

如今,涉事作者已相当于用"狼人自刀"的方式,进行了自我举报。线索已经提供了,希望相关部门别让他跑了。

就用依法处理,"帮"他这部所谓的"艺术作品"收个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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