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市民23根金条被警方非法扣押 20多年未归还(3)

2021-04-28 16:33     中国网

“希望他们经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影响之后,能够不忘初心,真正对群众利益有担当,有作为。”张某某表示,以往盐湖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对他的态度一直很好,承认案子办错了,却不解决归还黄金的问题,希望这次能有局领导真正重视此案。

4月24日,记者拨通了驻盐湖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长张弛的电话,张弛表示,该案已经由上级部门处理,相关民警确已得到纪律处分,当记者问及黄金的归还问题,他未置可否。

值得玩味的是,这批被扣押的黄金究竟去哪里了?张某某从盐湖公安分局有关干部那里得到的信息是:被扣押的黄金后来被卖到银行,所得款项并未入账,而是给刑警队买车了。该局刑警队相关责任人虽被纪律处分,但对于张某某的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有局领导拍板决定。

中国政法大学赵鹏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果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损害了群众的财产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应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据悉,张某某已经委托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铁雁、张新宇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近日张铁雁律师已经向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邮寄了国家赔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