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养好身体 出门打工赚钱

2021-04-28 11:32     新京报

原标题:吴春红谈终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初步想法是盖几间房安个家

提交了复议申请书后,等待了8个多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吴春红精神损害抚慰金从68万元提高到120万元,这令他的国家赔偿金额从262万余元提高到314万余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占自由赔偿金比例从约35%提升至约62%。

新京报记者从吴春红代理律师李长青处获悉,在此前的国家赔偿案例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占自由赔偿金比例多数限制在35%。

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

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

吴春红国家赔偿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在3月25日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后,首个按照“后果特别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在人身自由赔偿金50%以上酌定”作出赔偿决定的重大冤错案件。

“只要是最高法下达的决定,我都乐意接受。”或许是出于激动,吴春红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没说方言。他说,调养好身体后,他要出门打工赚钱。“这个钱是死数,花一分少一分,花两分少两分。所以说还是干活,有个活钱最重要。身体最重要。”

羁押5612天被判无罪,获国家赔偿314万余元

2004年11月17日晚,因被认定是同村两幼童一死一伤的凶手,商丘市民权县周岗村村民吴春红被从家中带走,此后遭遇5612天的羁押。

李长青透露,在持续到凌晨的审讯中,吴春红曾连续三次承认投毒,但在此后的供述中再也没有承认。

除了这些有罪供述,其他证据均无法锁定吴春红投毒。

从2005年至2008年,吴春红被商丘中院三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每次他都上诉,河南高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是在第四次,当商丘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他无期徒刑后,河南高院二审维持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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