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灭亡后,其战争赔款依然没有还完,民国政府对此是如何处理的?

2024-03-14 14:42     360kuai

清朝末期是给我们的中国签订了许多丧权辱国的条约的,那么在清朝灭亡之后,这些遗留下来的十几亿赔款和不平等条约最后都怎么办了呢?其实首先应该给大家说的是,民国建立后,其实我们中国资产阶级还是有它的局限性的,所以说他们为了得到当时帝国主义的支持,并没有废除之前清朝对于帝国主义的那种不平等的条约和赔款。

中华民国她如果说真的想要站起来的话,就必须依附在英美列强的身上,它没有民众基础,没有人民基础,这一点就是中华民国的软肋,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雇佣军,顾名思义,你必须给他钱,他才能够动,但是那个时候中国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国民政府虽然立足于中国南方,但实际控制区域实在是太少,没有钱,你拿什么跟北洋军斗。

当年清政府的巨额赔款,由清政府发出五种债券,按分摊数额交给各国收执,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为担保。帝国主义遂将各通商口岸50里内的常关税也划归外国人管理的海关税务司管理。即使到了中华民国的时候,海关税务司依然是由帝国主义列强控制着,等于帝国主义列强直接控制了新政府的经济命脉,叫你不得不还款。

一战以后,中国成为战胜国,各国都表示愿与中国"友好",1925年,法国、英国、意大利、和日本都退换庚子赔款。然而到1927年才结束了庚子赔款,整个赔偿还是持续到1938年。晚清政府的软弱无能,导致了西方列强的入侵,清政府只能一味地割地、赔款、求和。从1902年开始,清政府一共赔偿了6.5亿两白银,扣除退款,一共赔偿5.7亿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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