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连买房资格也卡在了35岁?官方回应,央媒发声:是抑炒房还是甩包袱(3)

2021-04-26 09:59  每日经济新闻

在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政策解读中,阐释了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杜绝炒卖房号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实行摇号选房: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

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

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另行规定。

而对于刚需购房人的解释,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政策解读表示,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 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

(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