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为何租期最长也不会超过99年?(2)

2024-08-04 16:02  360kuai

原来,当时国际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租借出去的土地在一百年内还没有收回的话,那么土地就归租借者所持有。由于不能明目张胆的抢夺,所以这些西方列强们便打着一手好算盘,企图通过这种方式侵占我们的土地。

其实,当时国际上规定一百年之后租借的土地归租方所有,是根据一条古老的自然思考法则来制定的。因为从他们的思想来看,一百年即为三代人,在这三代人中都没有能力将土地重新拿回的话,也就等于默认了租借的使用权,相当于主动放弃土地的权利。那么一百年之后再想从资本家手中拿回来,就堪比登天了。

而当时的清政府在知道情况后,即使接受西方列强的诸多不合理要求,也要保证国家的完整,从这件事上也可以看出,清政府也算没有将国家败光。所以之后与各国签订的条约期限最多就是九十九年。不过在战争结束后,这些租出去的大部分地方都被解放了,唯独香港和澳门直至九十年代才重回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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