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或在狱中终老!明天起他就没有“私家牢饭”吃了(2)

2021-04-18 03:47     直新闻

根据香港本地法律,当天被加控的“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法官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处任何刑期的监禁和任何款额的罚款,理论上刑期最高也可至终身。

此外,黎智英身上还背负“欺诈”和“刑事恐吓”两项控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分别为监禁14年和2年。

换言之,尽管周五黎智英就“8·18”案和“8·31”案仅被判监14个月,但这只是个“开胃小菜”,重点还在后头。考虑到黎智英已年届73,数罪并罚之下,即便部分同期执行,大概率或将在狱中颐养天年。

据港媒报道,自判刑翌日,即本周六开始,黎智英不能再享受“私家饭”,而是要与其他囚犯一样食用监狱所安排的饮食。

以周六为例,黎智英早餐可选择猪肉丸、牛油果配面包及油豆腐云耳;午餐可选择花生白粥、鸡肉或猪肉丸;而晚餐则可选择鱼柳、金针菇煮花生等;睡前则有奶制品和提子面包作为小食。

而以往黎智英亲友每日前往赤柱监狱对其进行探访的情景也将不复存在。根据规定,香港服刑人员每月只可接受两次探访,另每月可额外多申请一次,每次探访时长不超过30分钟,且包括婴儿及孩童在内,不得超过3名探访者。

“8·18”案其余8名被告中,李卓人、梁国雄、何秀兰、吴霭仪、何俊仁及李柱铭6人均否认“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两罪,经庭审后被认定罪名成立。

其中,李卓人被判处监禁12个月,梁国雄18个月,何秀兰8个月;吴霭仪被判处监禁12个月,但缓刑2年;何俊仁及李柱铭分别被判处监禁12个月和11个月,两人也缓刑2年。

另有两名被告区诺轩和梁耀忠,前者在庭审前已经承认上述两项罪名,而后者仅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一项控罪。法官最后判处区诺轩监禁10个月,梁耀忠8个月,但缓刑12个月。

该案庭审法官强调,言论和集会自由并非绝对,各被告明知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考虑到当时的大型集结有暴力风险,因此需判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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