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第二天新娘“跑路” 福建一男子花7年时间“离婚”(2)

2021-04-14 04:51     新华社

面对“人财两空”,姚某只能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没想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当时施行的婚姻法规定,只有受胁迫的婚姻才可以撤销。但姚某的遭遇,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于是,姚某被这样一段“婚姻”关系“围困”了。即使后来有了新的女友,也无法领证结婚。

2017年底,忍无可忍的姚某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建议他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然而,由于家中的诸多变故,直到超过5年诉讼期限,姚某也没来得及提起诉讼。他此后提起的多次民事诉讼也均被法院驳回。

2020年,姚某通过律师了解到可以申请检察机关介入行使监督权,遂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经过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该案虽然已经超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但姚某的诉求合法合理,决定将其纳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并指定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为办好这个案件,检察机关专程前往山西调查莫某骗婚的情况,并在另一名与莫某登记结婚的男子处了解到如出一辙的受骗经历。

2020年9月,闽侯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和专家论证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该案虽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但在认定骗婚事实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应纠正此前的颁证行为。

在检察机关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后,民政局注销了姚某和莫某的婚姻登记信息。针对姚某多年奔波申诉、生活艰难的情况,闽侯县检察院还给予司法救助4万元,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县公安局进一步对莫某的骗婚行为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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