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中华大清国"这个怪异的称呼。它的出现其实是很短暂的,比如1844年,在和美国签订条约的时候,就是使用的这个称号是和另外两个"大清"和"中国"一起使用的。到了后来的1858年,在《天津条约》里面,用的是"大清国"这个称呼,同样的 ,是和其他几个名称一起出现混用,所以说这几个名称对于其他各国来说,也是承认的。后来在光绪年间,朝廷派出前往各国的大臣们在国外打出的旗子上就是写着"大清国"。
还有一个就是"大清帝国",这个称呼最早出现在1895年,是在《马关条约》,但是在跳跃的内容上直接写明"大清帝国大皇帝"这样的字眼,当然也是和其他名称一起混用。可以说在那个签订条约的岁月里,清朝的名称用起来就比较混乱,几个名字穿插使用,也是那个混乱的时代的一种体现。毕竟那些称号只是对外使用,是一种耻辱的象征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