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元年(627年)十月,少府监丞阎立德的妹妹去世了,他向所在单位申请20天的丧假,为妹妹料理后事。古人重视亲情伦理和红白喜事,所以阎立德的要求是符合规矩的。
然而,少府监批复限假三天,理由是:阎立德负责仪仗相关工作,责任重大,不能长时间脱岗。然后,少府监将该决议上奏皇帝。其实这只是走个过场,一个芝麻小官的私事,日理万机的皇帝不可能过问。
谁知李世民注意到了这份奏表,认真审阅后做出批示:兄妹同气连枝,妹妹去世,做哥哥的该有多悲痛?不能因为工作伤害员工的感情。自晋末中原丧乱以来,很多良风美俗都荒废了,阎立德不忘优良传统,应予以嘉奖,准他休假20天,其职责暂交他人履行。
阎立德的案例为唐人依法休丧假树立了积极的典型,但如果家有喜事,譬如新手爸爸想休陪产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