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刑是我国古代非常残酷的一种刑罚,即只要有一人犯罪,那么整个亲族都要被诛灭,这就是民间所谓的"斩草除根"。最早开始用族刑的是商朝,因为商朝是以宗族血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奴隶制王朝,盘庚在迁都时遭遇贵族抵制,就下令不从命者劓殄灭之,到春秋时的秦国,灭族正式被列入法典。
也许自己不怕死,但要是全家因为自己而被杀,自然就得掂量掂量了,所以族刑也成了历朝历代非常有震慑力的一种酷刑。随着宗族家族的逐步形成和完善,就有了三族、五族、七族、九族的提法。
而族刑也就随之有了"夷三族""诛九族"等方式。至于三族和九族分别都有哪些人,目前还存在争议,但主流的说法是三族是从已身算起,即上至父,下至孙,也就是祖孙三代(含配偶)。
而九族随意性就很大了,"九"本身就是个很宽泛的概念,除了上自高祖下至玄孙这些同姓,很可能还会扩大到异姓。比如唐文宗时的甘露之变,宦官为了报复宰相王涯、郑注等人,就采取了"其亲属无论间疏皆死,孩稚无遗"的残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