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新规即将生效!关乎你领工资、办证、缴税

2021-03-30 11:18     央视新闻

4 月 1 日 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一起来看看

哪些与你息息相关?

国有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财务决算 1 年内必须完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将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将延续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中,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湖北省同全国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 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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