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给女性一条特权,因太开放后来被废除,至今都没恢复使用

2021-03-29 09:30     360kuai

我国有着5000多年的灿烂文明,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属于母系氏族社会,后来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慢慢的发展成为父系社会,在父系社会崛起之后,女性的地位越来越低下,在地位上越来越不如男性,让中国彻底进入了一个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在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下,女性的权利和自由都受到了很严格的束缚,思想和行为上也被限制,甚至成为男人的附属品,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这在婚姻制度上表现的非常明显,男人是可以三妻四妾的,在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很多的小妾,但是女子就不行了,女子只能够从一而终,嫁人之后也只能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被教导着以夫为天,从小就要学习各种三从四德,长大后思想也非常的传统。而且女子的一言一行也都受到了限制,尤其是如果生不出孩子的话,甚至还会遭到婆家的休弃,结局也是比较惨的。

女子学习的各种三从四德,对她们的思想上也是一个极大的束缚,除了心理上的迫害之外,身体上也遭遇了一系列的残害。比如说古代女子的缠足,在古代的时候,男人非常喜欢女子的三寸金莲,这是一种非常畸形的审美观,但是为了讨得男人的喜欢,很多女子不顾自己的脚痛的折磨,都忍痛从小开始缠足。后来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发的开明,这样落后的封建习俗才慢慢的消失,女性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到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男女平等的和谐社会。古代的女子地位低下,让古代女子为此吃尽了苦头,但是大家知道吗?其实在古代的时候,也有一些人试图提升女性的地位,但是最终却失败了,比如说秦始皇,后世人对秦始皇的印象并不是很好,觉得他非常的残暴,尤其是秦朝制定的一些残酷的法律,也影响了人们对秦始皇的看法,秦朝的法律非常的严苛,后世的很多法律都是根据清朝律法慢慢完善的。

发展到西汉时期的时候,法律也有了进一步的改善,而且如果大家了解清朝的法律的话,就可以看出,秦朝的法律虽然严苛,但是确实非常为女性着想,尤其是其中的一条法律,因为太过前卫到汉朝被废除了。在秦始皇制定的法律,有一些是有利于女性的法律,比如说严惩出轨的男人,如果丈夫结婚后出轨,偷偷和别的女人偷情的话,妻子就算杀死丈夫也是可以判处无罪的,不会因此得到法律的制裁。在当时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下,这样的法律是非常开放的,遭到了很多男性的抵制,不得不说,这样的法律就算是放到如今,就算是在如今男女平等的和谐社会,也是非常开放的,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恢复使用。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