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去指定医院复查,请病假不理会?10年老员工被合法辞退

2021-10-13 06:19     互联网

我们在工作时生病了可以请病假,这与事假有所不同,那公司可以让员工去指定医院看病吗?只要有医院的病假证明就可以了吗?公司能额外要求员工提供病例、治疗单据、缴费凭证等吗?自己生病是事实,就可以不理睬公司但无理要求吗?

一个工作十年的老员工,错误地理解病假规定,在请病假时玩了点小聪明,被公司质疑后,却盲目自信,对公司不理不睬,认为反正自己有病例、有病假证明、也向公司提交的病假申请,以为公司没办法!结果,被公司就这样辞退了,工作十年,一份钱补偿都没有!盲目自信害死人!那么这里我们就结合一个实际案例,来说一说请病假的知识,关键时候我们可以用到!

一、事情经过

员工周某,于2008年9月入职上海S公司,从事促销员工作,约定的基本工资是2420元,2019年7月15日至8月25日,周某连续请病假,公司按1984元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8月26日,周某再次申请2019年8月26日至9月8日的病假,并提交了病假申请,病例上有写“全休贰周”的记录。但此时公司认为周某可能用假材料来泡病假,因此公司于8月27日、8月29日两次发通知,要求周某到指定医院复查病情,并在第二份通知中说明“若仍然不按时到达配合复查,公司有权认定周允为虚假病假,给予辞退”。但周末收到两份通知后,盲目自信,通通不理会。9月3日,公司向周某发送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表明自2019年9月5日辞退周末,理由为周某享受虚假病假,同时旷工超过3天。9月27日,周某申请劳动仲裁。

二、周某劳动仲裁请求和结果

1、要求公司支付2019年9月1日至5日的工资共计1,047.69元;

2、要求公司支付20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的病假工资差额70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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