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通报职员遭高管烟头烫脸 声称当时喝多了(6)

2021-03-25 09:41     人民网

西安警方通报职员遭高管烟头烫脸

西安警方通报职员遭高管烟头烫脸

西安警方通报职员遭高管烟头烫脸

西安警方通报职员遭高管烟头烫脸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童德华表示,如果高某亭是过失用烟头烫伤刘某脸部行为,只有重伤才构成刑事责任,目前所见伤情只适合民事调解。

但如果高某亭涉嫌故意伤害,司法机关可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进行处理,轻伤以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及以上,则构成刑事犯罪。

“即使喝酒了醉酒了,也有可能是故意伤害,仍不能借酒逃脱法律的制裁。”童德华教授强调,是否故意,并不以高某亭喝没喝酒为判定条件。

司法鉴定伤情达轻伤便涉嫌刑事犯罪

毫达律师四川事务所主任、律师孙顺发表示,用烟头烫伤他人的行为,只要造成伤害就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事人刘先生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若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这位高管便涉嫌刑事犯罪。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朝晖律师表示,烟头烫伤他人面部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民事责任。

报警后存在处理期限,一般三个月内需要出具治安处罚或者不予治安处罚的决定书。

受害者若对结果不满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刑事诉讼。

经司法鉴定,伤情达到轻伤则构成刑事犯罪,但烟头烫伤一般不会达到轻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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