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直视!南京一男研究生宿舍内强制猥亵室友,获刑一年半(2)

2021-03-24 15:02  腾讯网

2020年10月11日,警方在学校内将古某某抓获,10月12日,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将其刑事拘留,11月19日,古某某被执行逮捕,羁押于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庭审上,古某某辩护人认为,不应该排除王某半推半就的可能性,且古某某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性小,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古某某强制猥亵他人证据确实、充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属于坦白,警方在学校内将他抓获,而不是主动投案,所以不属于自首。古某某犯罪事实清楚,性质恶劣,不能适用缓刑。古某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应该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古某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男孩子出门也要保护好自己”,此话一直都不是玩笑,男性始终承受着传统观念中的压力,即使将自己被他人侵犯宣之于口,得到的也可能是“一个大男人,你为什么不反抗”、“只是玩笑,何必认真”等调侃的话。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男性被侵犯了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前,男性被侵犯,如果伤势不够严重对方便不构成犯罪,但从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后,被强制猥亵的对象便不仅只有女性,而是改为所有人,虽然目前男性仍无法成为强奸罪的受害人,但可以追究嫌疑人故意伤害、强制猥亵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