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审理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叫陈显福,他要告的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公司拒绝了他的理赔申请,这份保险的保额还不低,足足有300万,这份保险的被保险人是陈显福的女儿,后来女儿不幸去世,作为父亲就找保险公司理赔去了,结果保险公司拒绝了陈显福的申请,原因很简单,因为受益人一栏里名字根本就不是陈显福而是一个叫李良的人,李良是陈显福的女婿,买保险的钱就是他掏的,而李良也不在世了。
事情要从几年前开始说起,陈显福的女儿姓廖,女婿就是李良,两人刚结婚两个月,妻子廖某突然溺亡在一个人工湖里,更奇怪的是,廖某溺亡的地点距离他们家特别远,足足有30公里。当时李良告诉警察,这事都怪自己,因为就在前一天,他刚给妻子买了一辆新电动车,那天晚上妻子本来是到公园练车去的,疏忽之下竟然冲到湖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