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热搜!深圳男子遭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网友:没想到...(2)

2021-03-19 14:25     深圳电视台

据办案法官透露,自2013年开始,宝安区人民法院就与区多个部门构建了反家暴联动机制,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将案件上传至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与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件,并向两位当事人核实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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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贺琼表示,基于持刀这一行为的冲动性、危险性以及后果不可预测性,宝安区人民法院核发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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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定发出后,法院安排了心理咨询师与徐某的妻子进行对接、沟通以及疏导,引导她用冷静、平和的心态去解决家庭矛盾。

遭遇家庭暴力

均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司法实践中,家暴案件中绝大多数家暴受害者往往是女性、老人和儿童,但近年来,男性作为受害者的情况,也开始出现。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对所有受害者平等保护,禁止任何人实施家暴。这也是《民法典》实施以来,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作出,并不以伤害后果的产生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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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贺琼提醒,在发生家庭暴力时首先需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其次应该第一时间求助,避免家暴进一步恶性发展。

有心理咨询师认为,保护令意在提醒身处家庭亲密关系的每位个体,在遭遇相同情况时,有了进一步的保障,同时,在家庭关系当中,即便再亲密,都应当尊重独立个体的情感诉求。家暴只有零次和无穷次,一旦遇到家暴,请大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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