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邻居妻子偷情被发现,湖北一干部遭敲诈和举报后自杀,情人因敲诈勒索获刑(3)

2021-03-16 09:57     潇湘新闻

前途毁了跳河自杀,多人证明“爱面子”

在刘某看来,代某这个人爱面子,甚至面子大于天。

这一点,代某的亲戚也予以证实,代某很爱面子,怕这个事情闹到单位去丢人。

代某一直告诉朋友和亲戚的说辞都是“女同学身体不舒服,让我过去看看”、“去女同学家中喝茶,刚坐了两分钟,她老公回来了”、“他们夫妻两​一唱一和,是在套笼子”......

尽管代某想尽办法不让事情影响扩大,在刘某举报后,事情还是闹开了。

王某的供述称,这件事让代某“仕途废了”。“出这个事后,我听说代某的领导找他谈话,本来要提拔他也黄了。”王某说。

代某的堂哥说,2019年11月2日,在二人最后一次吃饭时,代某称单位领导已经找他谈过话了,单位上没说要处理他,就是说要把他调离纪检,让他自己选择别的市直单位。

一番打击之下,代某走上了绝路。

2019年11月4日8时37分,代某给王某、刘某发送了临终短信:“刘某、王某你们也太可耻了,设笼子恐吓、要挟、敲诈勒索没完没了,法律会为我主持公道的。”

当晚9时,代某的妻子因代某失联报警,代某堂弟通过短信询问王某是否知道代某下落,并称代某已失联可能出现意外,王某遂将代某临终前所发的短信转发给代某堂弟。

2019年11月5日凌晨,代某的私家车在郧阳区沧浪州大桥处被发现,2019年11月9日,渔民在汉江河水域郧阳区打捞出代某的尸体。经鉴定,代某系溺水死亡。

2020年10月23日,王某书面承诺不论其最终被认定为有罪还是无罪,被判处实刑还是缓刑,其都愿意向代某家属补偿10万元。

法院:敲诈勒索与自杀存在间接因果关系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认为,王某对代某的敲诈勒索,与代某自杀之间有间接因果关系。

判决书对此作出了解释。法院认为,王某因其和代某私情败露导致家庭破裂后,产生敲诈勒索代某的犯意,其利用代某害怕被举报后会导致家庭、工作和社会地位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心理,最终逼迫代某答应给其4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王某实际收到20万元,剩余20万元因无证据证明被告人王某继续在实施敲诈勒索,故应以其实际收到的20万元认定犯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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