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翁某交代,2020年11月,在她与明某同居时,曾虚构捏造“闺蜜”小曼的身份,与明某未婚表弟明某勇处对象。
翁某将微信“恋恋不忘初心”推给表弟明某勇,称这人是自己“闺蜜”小曼,其实就是她自己的小号。利用“恋恋不忘初心”的微信号和明某勇谈恋爱,以过生日、还赌债等理由,多次向明某勇索要红包,前后涉及金额近6000余元。
直至案发,翁某从明某及明某表弟明某勇处骗来的近50000元钱,全部用于手机上打牌、打麻将及还赌债,已挥霍一空。
目前,翁某已被武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骗子的行骗手段并不高明,她只是投其所好、乘虚而入。生活中,只要大家多一个心眼,多一份探究,多一点清醒,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