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官员眼中,《南京条约》中丢人的不是割地赔款,而是这条(2)

2021-10-03 07:39     360kuai

当时的江苏布政使李星沅在看过南京条约后,十分生气地在日记之中这样写了这么一句:黄毛夷妇与大皇帝并书。意思就是说英国当时的维多利亚女王居然与清朝皇帝道光的名字写在了同一行。在古代时期,写给皇帝的公文是有一定格式要求的。在写到皇帝的时候,则必须抬格两行,以表示皇帝地位的。

在《南京条约》签订之前,其他国家写给清朝皇帝的公文之中,没有人的名字可以和皇帝并列,因为在当时清朝自诩为天朝上国,而其他国家则是清朝的藩属国。这种看法并不是李星沅一个人的看法,在当时清朝内部,几乎所有官员都有着这样的看法。

在他们看来割地赔款并不丢人,早在雍正时期,就曾经送过给越南四十里土地,更何况是小小的香港岛呢。至于赔款,虽然听起来有点丢人,但是好歹花钱买了平安,对于清朝上下也都可以接受。而最令他们感到无法接受的就是这个"夷妇与大皇帝并书"了。因为这一点彻底地让清朝丢掉了天朝上国的地位。因此在当时的诸多官员之中,最令他们感到丢人的反而不是割地赔款,而是这一个小小的格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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