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社会建设水平(2)

2021-03-05 10:16     新华社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发展社区养老、托幼、用餐、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更优惠政策,让社区生活更加便利。完善传统服务保障措施,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更周全更贴心的服务。推进智能化服务要适应老年人需求,并做到不让智能工具给老年人日常生活造成障碍。健全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及时帮扶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坚决兜住民生底线。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档案等事业。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和管理,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倡导全民阅读。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精心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继续完善信访制度。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切实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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