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55岁男子娶20岁智障女孩:源自新娘娃娃脸(3)

2021-03-02 11:04     澎湃新闻网

为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调查组又前往女方家中进行咨询。

经询问智障女子监护人得知,其女儿已到结婚法定年龄,虽然有些智障,但也想给女儿成个家。

经亲戚朋友介绍,委托媒人联系,与张先生多次沟通,认为两家相邻,方便日后走动相互照顾,且男方除年龄有些偏大,为人忠厚老实,一直单身未婚,家庭经济条件能够保障女方生活。

据该官方人士介绍,3月1日下午专题会议上,相关部门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

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民法典》,原《婚姻法》被废止。原《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简单点说,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已经被废除。
与会单位还认为,《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此外,《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这意味味着:一方面,残疾人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自己的家庭生活,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另一方面,社会有义务,国家有责任采取切实的措施,使他们受到家庭的抚养呵护,以及将他们生儿育女的弊端减到最小。
基于前述法律规定,与会单位认为,双方的婚姻没有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该名官方人士说:"基于此,民政部门不能给他们办理结婚证,因为女子是智障人士,不能真实表达其愿意不愿意结婚。但综合看此事件,不能说他们的同居是违法的。"
该名官方人士介绍,当地党委和政府会结合实际情况,对这个特殊家庭进行关爱指导,促进残疾人的生存、生活,做好社会帮扶,以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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