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了,日本福岛核事故责任方终于确定,背后还有猫腻?

2021-02-23 14:50     新民周刊

原标题:10年了,日本福岛核事故责任方终于确定,背后还有猫腻?

10年了,日本福岛核事故责任方终于确定,背后还有猫腻?东京高等法院二审裁定日本政府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向因核事故而离乡避难的灾民提供赔偿。

2011年3月11日,里氏9.0级地震导致福岛县两座核电站反应堆发生故障。当年3月12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和保安院宣布,受地震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放射性物质泄漏到外部。

10年过去了,据日本媒体2月19日的报道,日本法院对此次事故负责的判决终于出来了。东京高等法院二审裁定日本政府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向因核事故而离乡避难的灾民提供赔偿。

2011年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大批当地居民被迫离开家乡避难。直到去年,日本复兴厅统计数据显示,日本仍有4.3万人在各地避难。福岛、岩手、宫城县等重灾区的重建工作任重道远。

事故发生后,45名在千叶县避难的灾民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赔偿2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7亿元)。

2017年,千叶县地方法院一审裁决东京电力公司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赔偿3.8亿日元,但否认日本政府应对事故负责。

不过,在19日的二审裁决中,主审法官裁定两者均有责任。法院要求日本政府与东京电力公司共同承担1.35亿日元,其余部分由公用事业公司单独承担。主审法官表示,政府不动用监管权要求东京电力公司对引发核事故的海啸采取预防措施,是“极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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